什么情况下需要开红字发票
时间:2024-01-06 10:48:07 栏目:学习方法
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哪些情形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国税部门有规定
哪些情形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国税部门有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对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作出了具体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处理: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专案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影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
到国税局办理增值税红字发票带哪些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1份)。
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情况为 A,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
正确的应该是:
C、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
D、销售方予以折扣
其中,A,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发生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发 票可作废;
B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前,发生销货退回。业务取消,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需要开红字发 票。
国税普通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红字发票怎么开
普通发票红字真接开就行,单价、金额开成负数即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先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后才可以开红字发票。
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专案;销售免税专案;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2)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专案,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商业零售企业只能对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必须持盖有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提供证件的,商业零售企业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装置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情况如下: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专案;
(2)销售免税专案(但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除外);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哪些情形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专案;
2、销售免税专案;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专案;
8、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9、工商企业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装置,如购买方要求,则销售给予开具。
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的开具是全额还是部分
可以是全额,也可以是部分。
一般说来,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全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需开具部分金额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红字发票
情况: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方式: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请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还需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提示: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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