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法的形式包括
时间:2024-01-06 10:30:33 栏目:学习方法
抵免法的形式包括直接抵免以及间接抵免,具体内容如下:
1、直接抵免是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的方法。直接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
2、间接抵免是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的方法。间接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直接的税收抵免。
什么是直接抵免法?什么是间接抵免法?二者分别适用于什么样的纳税人
简单来说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使用范围不同:直接抵免法是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用的。间接抵免法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
直接抵免法是居住国对同一个居民纳税人在来源地国缴纳的税额,如同一居民个人就其境外来源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来源地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或同一个法人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在所在地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允许用来直接抵免该居民个人或企业的总机构所应汇总缴纳居住国的相应税额的方法。
而间接抵免是“直接抵免”的对称。居住国政府对视同本国居民公司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所给予的抵免。间接抵免是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拓展资料:
抵免法全称为“外国税收抵免”,是居住国按本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汇总计算其应纳税款,但允许其将因境外所得而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一种方法,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抵免法指导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
抵免法下的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跨国总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款。
抵免法接抵免的数额不同,可分为全额抵免法和限额抵免法。
全额抵免法是对跨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在外国所实缴的税款,不加任何限制条件地全部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
限额抵免法是居住国对其居民向外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可以从本国税额中的扣除规定了限额,即以外国所得乘以本国税率计算出的扣除额为限,低于此数可以全部抵扣,如果超过,其超过部分则不能在当年给予抵扣。
限额抵免法比照全额抵免法更利于维护居住国的利益。在收人来源国所得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因国外实缴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其小于的差额部分还要在居住国补征。
在收人来源国所得税率高于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时,其国外实缴所得税额高于抵免限额部分,居住国政府不子允许抵免。可避免用本国的财政收人去补贴本国居民所承担的外国政府的高税负的情况。
因此,限额抵免法可真正体现兼顾收人来源国、居住国和纳税人三方利益的原则。世界上采用抵免法的国家很多,但都是采用限额抵免法。抵免法按适用对象不同,还可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是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的抵兔方法,而间接抵免法是适用于不同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的方法。
国际税收抵免制度有哪些
①抵免限额的确定
一般来说,抵免限额是指居住国(国籍国)允许居民(公民)纳税人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就其外国来源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款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这个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因而,它关系到国际重复征税能否得到避免,也关系到居住国(国籍国)的税收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的问题。
②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1)分国限额法是指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外国来源所得,按其来源国别,分别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
(2)综合限额法是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汇总在一起,统一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
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相比较,各有其优点,在不同条件下,它们所起作用的结果是不同的。首先,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分国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其次,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采用综合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
③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它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直接抵免法的计算步骤是:一是确定抵免限额,前已述及。二是允许抵免额的确定。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间数额较小者(即两者取其小)。三是居住国应净征收的所得税款,即“居住国应税所得十非居住国应税所得)X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额。涉及多国直接抵免时,视采用分国限额法还是综合限额法来计算确定允许抵免额。
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它既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间接抵免法的计算略显复杂,其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是股息还原的确定,其他的计算过程大体与直接抵免的计算相同。股息还原的办法是把外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还原成未征税前的数额,将外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占该公司所得税后全部所得的比重,乘以该公司已纳所得税,然后再加上外国源泉征收的股息预提税,这个结果相当于股息所承担的外国所得税,再加上母公司实际收到的股息,就成为股息还原所得。
④税收饶让
所谓税收饶让,又称为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准给予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严格地说,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是在采取抵免法计算本国居民应纳所得税额时,根据同有关国家预先缔结的税收协定规定,出于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而给予的特殊优惠。
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的区别
一、两者的作用不同:
1、直接抵免法的作用:直接抵免法是用来解决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间接抵免法的作用:母公司所在国对其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所承担的外国所得税要给予抵免。但这种抵免毕竟不同于直接抵免,股息承担的外国所得税并不是母公司直接缴纳的,所以职能使用间接抵免法。
二、两者的概述不同:
1、直接抵免法的概述:所谓直接抵免法,就是居住国对同一个居民纳税人在来源地国缴纳的税额,如同一居民个人就其境外来源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来源地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或同一个法人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在所在地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允许用来直接抵免该居民个人或企业的总机构所应汇总缴纳居住国的相应税额的方法。
2、间接抵免法的概述:间接抵免是“直接抵免”的对称。居住国政府对视同本国居民公司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所给予的抵免。间接抵免是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三、两者的使用不同:
1、直接抵免法的使用: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
2、间接抵免法的使用: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免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抵免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间接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间接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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