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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是什么?

时间:2024-01-06 10:10:46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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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一个税种了,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普遍都会发生增值税业务。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预缴增值税时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会计核算要怎么做?

1.设立阶段:

(1)货币资金出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2)实物出资: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如股东以土地出资,应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3)资本溢余: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4)缴纳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2.拿地阶段:

(1)支付土地出让金: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XX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贷:银行存款

(2)缴纳契税: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XX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契税

贷:银行存款

(3)缴纳大配套费: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XX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配套费

贷:银行存款

3.开发阶段

以支付工程款为例: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XX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

4.项目竣工阶段: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5.开发产品用于销售:

(1)商品房预售: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商品房销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6.开发产品转自用:

借:固定资产

贷:开发产品

7.开发产品用于出租: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

8.收益分配阶段:

(1)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支付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3)以开发产品进行分配:

借:应付股利

贷:开发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是什么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二、账务处理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的做法如下:

1、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2、月末时,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交的增值税税额。

应交税费是根据税法规定应上缴的各种税款,是应付账款的一种,主要包括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房地产企业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房地产,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

款)÷(1 10%)

销项税=销售额×1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1 5%)×5%

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根据预收款计算申报,银行支付入库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计提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lt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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