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
时间:2024-01-06 09:45:13 栏目:学习方法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法之规定,中国对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所谓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并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什么时候?
一、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加盖章;
2、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加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加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加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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