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红十字会捐钱如何写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9:27:46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和个人在向红十字进行捐赠之后,就可以享受财政部和税务部下发的相关优惠政策:即向红十字会事业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那么当企业向红十字会捐赠时,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向红十字会捐钱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向红十字会捐款时,要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
当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当对外捐赠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通过银行转账向红十字会捐赠5000怎么写会计分录
通过银行向红十字会捐赠5000元,会计分录这么记录: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是,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要区分属于哪种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纳税人向光华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和听力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据市实扣除。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事业、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比如,在北京,纳税人向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捐赠款项如何记帐?
捐赠的账务处理:
1、爱心捐赠涉及的问题有三个:①捐钱还是捐物,②公益性捐赠还是非公益性捐赠③直接捐还是间接捐。所谓直接捐,就是企业直接将爱心款项或爱心物资交付给当事人间接捐则是指企业将爱心款项或物资捐给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
有一点是明确的,企业无论捐钱捐物、公益与否、捐给谁,捐赠支出在会计账务处理上,都记录在“营业外支出”科目。
捐钱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银行存款(现金)
2、捐物的会计处理要复杂一点,有个细节很容易被会计人员忽略,捐物涉及视同销售的问题,捐赠物资是要交增值税的。
捐物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捐赠物资的计价按下列顺序确定: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税总局确定。
(1)能否减免增值税,企业做公益性捐赠,捐赠物资时要视同销售,还要交增值税,这一规定略显尴尬,新的《增值税法》有望改观。针对某些特定捐赠事项,如对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对地震灾区捐赠,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曾联合发文减免所捐物资的增值税。
(2)能否所得税前扣除,捐赠支出能否在 前扣除,要做两项判断。其一,是否是公益捐赠,如果是非公益性捐赠(如捐给老板的同学、朋友),捐赠支出不得在企业所税前扣除,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其二,公益性捐赠是否是通过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企业直接捐赠给当事人的,捐赠支出不能在 前扣除,应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
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政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得到税务认可)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捐赠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捐赠后要记得索取相应的票据,作为日后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合规的票据包括,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收据联。
(3)接下来再说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问题。对于公益性捐赠,除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专项发文认可的特定捐赠事项外,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实行限额扣除。具体标准如下:
在年度利润(指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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