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手法有哪些
时间:2024-01-06 09:26:02 栏目:学习方法
证券交易的操纵手法有:
1、虚买虚卖。又称洗售、虚售。它是指以影响证券市场行情为目的,人为制造市场虚假繁荣,从事所有权非真实转移的交易行为。
2、相对委托。又称合谋。它是指行为人为了影响市场行情,与他人通谋,由一方做出交易委托,另一方依知悉的对方委托内容,在相似时间,以相似价格、数量委托,并达成交易。
3、连续交易。它是指为引诱他人购买或出售某种证券,对该证券作一连续的买卖,制造繁荣交易假象,以抬高或压低证券市场价格。
4、散布谣言、提供不实资料。它是指行为人通过散布谣言或不实资料,故意使公众投资者对证券价格走势产生错误判断,自己趁机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的行为。
什么是股价操纵?股价操纵常见手段有哪些?
股价操纵的含义
什么是股价操纵?机构一般控制N个股票帐户,操纵股价其实就是庄家通过对倒形式,自己卖给自己的打压行为或者自己高位挂单自己高位买进的拉升行为。
简单的讲吧,就是首先有足够多的钱,然后先在低价囤货,然后花另一部分钱用来做拉升成本,最后在高位把囤货出掉。打个比方:市场总市值是100块钱,然后10个人买。而你在低位囤货价值90,市场这个时候就是10个人抢10元的货,这种供需的不平衡拉高价格很容易了,而且价格一旦上涨会引来更多人来抢,直到价格拉到一定程度,一些有经验判断的人开始谨慎,此时开始滞涨,当然如果你自己资金雄厚,完全可以对敲,对你而言最困难的不是怎么拉高,而是怎么在高位把货捣到别人手里。
股价操纵手段
拉抬股价→虚假申报→涨停堆单
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时33分,陈国生利用他人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2009年10月27日10时14分至11时04分,陈国生反复多次使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价,其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档位买入的假象,推高股价,并迅速撤单。
在陈国生的操纵手法中,尤以涨停堆单的手法引人注意。2009年10月27日11时04分42秒,经过陈国生的一系列操作,中捷股份涨停,接着陈国生在涨停价位已有大量未成交的买单委托下,仍以涨停价连续44笔申报单买入中捷股份4200万股(占该时段市场涨停价位申报买入总量的47%),并都在买入后一两分钟就撤单。
陈国生的整个短线操作,最终以高位出货告终。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陈国生将其10月23日、10月27日买入的515万余股中捷股份全部卖出,获利万元。
力合股份
此外,陈国生还以相同的手法,于2009年8月25日操纵力合股份。在当天的13时41分24秒至14时24分03秒期间,陈国生利用资金优势,大量申报买入“力合股份”股票,并反复多次使用了“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委托主要集中在第3档和第4档的位置,造成大单在低档位买入的假象,并在1分钟之内迅速撤单,14时24分35秒,“力合股份”开始涨停。之后,陈国生在涨停价反复买入申报并撤单造成买盘汹涌的假象,而力合股份也封住涨停直至收盘。第二天,陈国生将前一天买入的万股全部套现,获利万元。
监管部门对陈国生的处理过程大约是一到两周的时间。虽然陈国生申辩称,无故意操纵的主观行为,盘中接到交易所相关警示和营业部教育后已主动撤单,并接受了交易所限制账户交易两个月的处罚,但证监会仍最终认定其为操纵股价。最终,证监会没收陈国生违法所得万元,并处以等额的罚款。
股票操纵是证监会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对于操纵市场的行为颁布处罚规定,股票市场上都有哪些操纵市场的手段?
国家对于操纵市场的行为颁布处罚规定,股票市场上操纵市场的手段有七类行为被认定为操纵市场:第一项是“蛊惑交易操纵”。其行为特征是,行为人通过公开传播虚假、不确定的重大信息来影响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影响特定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交易量,从中谋取利益。第二项是“抢帽子交易操纵”,即利用“黑嘴”荐股操纵。其行为特征是,行为人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特定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交易量,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
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发展,很多网络大V、影视明星、公众人物借助各类媒体参与评价、推荐股票,他们甚至具有明显优于特殊主体的信息发布优势和影响力优势,原有规定限定为特殊主体不具有合理性,也不能满足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第三项是“重大事件操纵”,即“编故事、画大饼”型操纵行为。其行为特征是,行为人通过策划、实施虚假重组、虚假投资、虚假股权转让、虚假收购等重大事项,影响特定证券的交易价格、交易量,从中谋取利益。第四项是“利用信息优势操纵”。
其行为特征是,行为人通过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影响特定证券的交易价格、交易量,从中谋取利益。第五项是“虚假申报操纵”。其行为特征是,行为人通过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其他投资者交易或者不交易,影响特定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交易量,并进行反向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第六项是“跨期、现货市场操纵”。其行为特征是,行为人超过自己实际需要大量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第七项是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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