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从价计征
时间:2024-01-06 08:46:26 栏目:学习方法
从价计征是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并对纳税人进行计征的方式。从价计征的实质在于通过将纳税人的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有利于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家统筹并协调区域的发展,简化税务机关的征收手续,加强了纳税人参与税务工作的积极性。
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一并属于计税依据的范畴。计税依据也称为课税依据,是作为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根据以及征税对象的量化表现,同时也是税制构成要素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什么是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有何区别
1、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从价计征是定率征收,是按照资源销售的价格、按照一个比率(如5%)来进行计算,税额=金额×税率。
2、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主要区别:“从价计征”反映煤炭价格变动,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煤炭的局面。“从量计征”最大的局限在于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也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源价格的变动。
关于房产税什么是从价计征、从租计征及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扩展资料: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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