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产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7:46:30 栏目:学习方法
现在很多加工代工厂,那么委托加工后就直接销售的产品怎么做会计处理呢?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核算的会计科目也是不同的,如果发出的是材料,应该是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果是自制半成品,应该在这个会计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果发出的是在产品,那么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在缴纳消费税的时候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委托加工直接销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2、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销售的,收回时应作什么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进行会计分录时,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相关要求如下: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 (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
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 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的注意事项:
1、要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2、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加工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和加工后连续加工的分别如何写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账务处理(就委托方而言):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如果没有消费税不用做此笔)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入库继续加工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资料: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计算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