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资讯/ > 学习方法/学习方法 订阅

支付征地补偿款怎么入账?

时间:2024-01-06 07:43:06 栏目:学习方法
【导读】:4304目录(https://www.4304.cn)在线提供,学习方法「支付征地补偿款怎么入账?」,供学习方法爱好者免费阅读。本文地址:https://www.4304.cn/news/295081.html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一般会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各项补偿费用,支付征地补偿款,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支付征地补偿款分录

1、如果征地补偿款是通过财政国库向收款人支付的,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土地补偿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用款额度

2、如果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资金申拨到行政单位账户的,则在收到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

3、支付补偿款时:

借:经费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土地补偿

贷:银行存款

4、若是需要资本化处理的,则要同时做下面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征地补偿款:具体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收到赔偿款计入什么科目?

赔偿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比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以及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等,都属于其他应收款范畴。

拆迁补偿款怎么入账

1、对这一项经济利益的取得目前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挂账不处理。

在收到拆迁补偿费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形成的拆(搬)迁费用、重置资产费用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余额挂账不处理。

(2)增加企业资本公积。

视为接受捐赠直接记入“资本公积”,发生的拆(搬)迁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重置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但不能真实反映当期利润水平。

(3)冲减新购建资产的入账价值。

在拆(搬)迁后重新购置资产时,将收到的拆迁补偿费直接冲减重置资产成本。这种方法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原始价值,而且一旦补偿费大于重置资产购置成本时,没有规定重置资产的原值该如何计量。

(4) 作为“补贴收入”入账。在收到拆迁补偿费时一律作为“补贴收入”,以便于年底进行所得税调整,但这种处理缺乏依据。

(5)不入账。有的单位在收到拆迁补偿费后,误认为该笔款项无需核销,将其列入单位“小金库”。

2、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费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的规定,拆迁补偿费是指因拆(搬)迁事件的发生而对旧资产清理、毁损、报废损失和拆(搬)迁各项费用的补偿以及新资产重置成本的补助。

其具体内容包括: 因拆(搬)迁而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 因拆(搬)迁而发生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拆(搬)迁期间的停工损失; 不再重置时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 同拆(搬)迁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3、拆迁补偿费按行为主体可分为两类: 一是由政府直接出面实施的拆(搬)迁行为而给予补偿的为政府行为,如为调整城市布局而进行的企业(单位)整体搬迁、道路改扩建等,多具有公益性; 二是非政府行为的拆迁,主要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房产开发而有偿占用土地等,盈利性是其主要特点。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从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事项中产生。只有向其他单位提供产品或劳务,取得经济利益流入,且流入额能够计量才能确认收入。拆迁补偿费的取得不是从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是从偶发事项中产生的;且并未向其他单位提供产品或劳务,只是一种损失的补偿。因此,拆迁补偿费并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4、而政府主导性拆迁补偿费的取得又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拆(搬)迁企业直接从政府取得,具有政府的拆(搬)迁通知、确定拆迁补偿费金额的政府批文、付款人为财政专户的进账单,这种情况下应将拆迁补偿费视同为政府拨款;

间接从政府办的“开发公司”、“城投公司”取得,这些公司在拆迁补偿费的给付过程中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并未在给付拆迁补偿费这一实施过程中谋利,“开发公司”、“城投公司”取得拆迁补偿费时付款人仍为财政专户,同时,被拆(搬)迁企业具有政府的拆(搬)迁通知、确定拆迁补偿费金额的政府批文的,也可将拆迁补偿费视同为政府拨款。

第二种情况是从专业拆迁公司,或从政府办的“开发公司”、“城投公司”取得,但在拆迁补偿费的给付过程中,该公司通过与被拆(搬)迁企业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并且有一定的商业性,使被拆(搬)迁企业不能取得记载有明确拆迁补偿费金额的政府批文的,虽有政府的拆(搬)迁通知,也不能将拆迁补偿费视做政府拨款,应同非政府主导性拆迁补偿费一样视为出让资产取得的补偿。

5、对于可视为政府拨款的拆迁补偿费可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取得拆迁补偿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将被拆除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

取得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清理净损失冲销拆迁补偿费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重置资产入账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拆迁补偿费转作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发生的拆(搬)迁费用及重新安装资产的安装调试费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取得的拆迁补偿费有节余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拆迁补偿费不足的,应将“专项应付款”的借方余额转入当期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专项应付款

对于非政府主导性拆迁补偿费可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6、非政府主导性拆迁补偿费应视为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和相关固定资产所得的款项,应当在扣除所清理或报废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其他因拆(搬)迁而发生的费用后,将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但确有证据表明所收到的拆迁补偿费金额显著高于(即超出额比例在50%以上)所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相关拆(搬)迁费用之和的,可将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超过公允价值的那部分显著差额视同为其他企业所给予的与重新购建新资产相关的捐赠,记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

扩展资料

在进行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拆迁补偿费所涉及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各地税务部门对此项内容的规定也有很大不同,因此企业在取得拆迁补偿费后要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定最合理的税务处理;

二是企业在取得拆迁补偿费后,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会计处理,都应在会计报表附注部分进行详细披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拆迁补偿费

参考资料:百度文库-关于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

付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怎么记账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标签: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学习方法推荐

本网站所有的文章都转载与网络(版权为原作者)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邮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