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和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同如何做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7:33:26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发放员工工资时,一般先计提,当计提和实际发放的工资不一致,具体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计提和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同怎么做账?
计提的工资小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应该补计提工资入账:
借:管理费用-工资等(差额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的工资大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应该冲减多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等(差额部分 借方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红字)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补发工资的账务处理
例如:某事业单位2020年7月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借一笔款补发员工的工资,打算这笔款明年再还给上级部门。 那么账务上该怎么进行处理呢?
当下级部门收到这笔款的时候,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当下级部门拿这笔款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当下级部门2021年把这笔款还给上级部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发工资比计提工资多如何做会计分录?
1、是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2、是计提的工资小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属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不用再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来做,不能随便预支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准备(比如某些货品要留存,或者减值)。
3、预估某些应付账款是多少,记入账内。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工资和实际发放工资不一样,会计分录怎样做
可能是代扣了一些项目。
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个税
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社保
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公积金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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