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短期借款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7:14:43 栏目:学习方法
公司由于资金链出现问题,选择与银行合作,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收到借款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短期借款分录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或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借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短期借款包括哪些内容?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短期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1、实际发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3、到期归还利息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短期借款的财务处理。
1、实际发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3、到期归还利息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根据具体信息具体的财务处理如下:
1、今年2.14日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短期借款-50000
2、计提银行利息(月):
借 :财务费用-200
贷:其他应付款—利息-200
3、付银行利息时:
借:其他应付款—利息-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4、明年还6个月的利息以及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50000
其他应付款—利息-1200
贷:银行存款-51200
扩展资料
短期借款核算要点
1、利息的支付时间
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2、利息的入账时间
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如何做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的分录?
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偿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相关的其他账务处理
(1)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2) 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 偿还借款本金时: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4)若到偿还借款日期,同时支付已计提未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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