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自营工程账务处理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7:07:11 栏目:学习方法
当公司技术达到一定程度并且拥有足够的资金时,会选择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选择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应如何做账?
固定资产自营工程如何做账?
一、建造动产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领用自产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3、企业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建造不动产或非生产经营用动产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价税合计,因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领用自产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领用原材料等外购存货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出包工程相关会计分录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人“固定资产”科目。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2、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3、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自营方式和出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 在建造过程中,将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借: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支出
贷:在建工程
2. 建造完成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借:在建工程
贷:固定资产
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从事工程施工完成固定资产建造。
实务中,企业较少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多数情况下采用出包方式。。企业如有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为本企业存货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结转。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以自营方式和出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购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贷:银行存款2.领用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自营工程贷:工程物资3.建造过程中负担的工资及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自营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4.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自营工程贷: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自营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预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出包工程贷:银行存款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出包工程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如何记账?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①由于正常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或毁损,发生的净损失或净收益,如果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或冲减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果工程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支)②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确定工程成本的重要分界点。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涉及到三项科目:
①“预付账款”核算预付的工程款。
②“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建造承包商的结算科目,企业将与建造承包商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③在出包工程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生一些共同的支出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应先通过“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归集,然后通过下列公式分摊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中。
待摊支出分摊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100%
某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支出=某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合计×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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