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土地如何做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6:55:12 栏目:学习方法
有部分企业可能会面临土地被法院拍卖的情况,所拍卖的土地,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法院拍卖土地的会计分录
1、收到法院执行拍卖的判决书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房屋
借:应付账款等(因为拖欠款项,法院强制扣款进行还债)
贷:固定资产清理
2、结转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对于法院拍卖取得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成本进行初始的计量。如果计量外购固定资产成本时,需要计算其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可包括归属于该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企业因拍卖获得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其成交价款、所支付的拍卖佣金、办理交割及过户的手续费、相关税金等总金额计量其入账价值,通过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来确认。
根据会计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预计净残值。此外,固定资产的原价在扣除预计净残值之后,其剩余价值应作为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进行分摊。
拍卖获得的固定资产,企业无需考虑其原来的账面价值、折旧情况以及评估价格。如果企业能获取该资产原来使用状况的可靠资料,则可以当作确定资产合理使用寿命的参考,但不需要拘泥于原账面的原值、净值等指标。
企业拍卖土地还债如何做会计分录?
土地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应交税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土地使用权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则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2、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3、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扩展资料: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参考资料:无形资产-百度百科
卖地收入被法院直接划给债权人的账务处理
被法院强制拍卖的土地原来怎么核算不清楚。
一般情况下,
1、按法院实际拍卖收入,借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法院拍卖土地款,贷记:(与拍卖土地有关的)相关科目;
2、按法院付款通知、债权人收款收据金额,借记应付账款——**债权人或相关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法院拍卖土地款。
3、法院发回剩余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法院拍卖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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