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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分录是什么?

时间:2024-01-06 06:40:23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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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新购入了一批材料,材料已到达但是相应的发票还未收到,这种情况下应对材料进行暂估处理,那么相应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原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处理

如果原材料已经抵达了,但是还有部分货款没有支付,于是只能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那么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以凭借发票金额入账,期末只需要对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进行暂估即可。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暂估如何理解?

暂估,简单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具体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因采购发票尚未收到,而无法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因此,月底时为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在会计上不存在暂估收入的业务和规定,不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规定,就要确认收入;否则,即使是开具了发票,也不能确认收入。

原材料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原材料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贷:应付帐款-暂估。下个月月初做如下凭证:借:原材料-红字,贷:应付帐款-暂估红字。把暂估的用红字充掉就好了,估价应该按照实际的价格估计,因此对成本没有多大的影响。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

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既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编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等

如果暂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应当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原材料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请举例,原材料暂估入账和冲暂估的会计分录

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暂估入库 (黑字)(暂估入库不考虑增值税,只需考虑货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黑字)

冲暂估:

借:原材料--暂估入库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红字)

扩展资料:

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购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的应付账款,因对方单位发生变故确实无法支付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视同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一项额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以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应区别情况处理:

1、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都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

2、在物资和发票账单未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需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由于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

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因购买商品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用以反映这部分负债的价值。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

如果购人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即不扣除折扣)记账。在这种方法下。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账款

暂估入库以及暂估冲回在会计分录上怎么处理?

1、暂估入库凭证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附明细)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

2、次月冲回暂估入库凭证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红字)

3、收到发票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就OK了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要求,固定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可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待办理竣工决算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处理。分录一般如下:

暂估固定资产入账分录:

借: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财务决算批复入账分录:

先冲红原有暂估分录:

借: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红)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红)

在做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

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未对收入确认条件作出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其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因此,我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所称暂做收入,是“会计上已做销售处理”。

如果纳税人的销售业务,

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

②按税法规定,尚不产生纳税义务财税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交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2、产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暂估商品未做入库但成本已结转,发票到后调整。

如果当时估价较低,那么现在补计成本即可。

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补结转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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