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扣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时间:2024-01-06 06:32:12 栏目:学习方法
现在不少效益好的公司除了为员工购买五险,还购买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分为公司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之后再从个人工资里面进行代扣,那么公司代扣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公司代扣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一、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计提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发放工资时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银行存款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般的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可在5%~12%自行选择,不过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公司代扣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缴纳社保、公积金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部度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计提社保/公积金时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企业发放工资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现金 (实发数)。
公积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计提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
企业缴纳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企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1、单位缴纳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2、个人缴纳部分,发工资代扣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现金
3、上缴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单位 个人)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
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
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
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
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
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
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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