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时间:2024-01-06 05:29:53 栏目:学习方法
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行政单位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收入户、支出户收到利息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上缴区级财政专户(利息先划入单位收入户、行政事业单位)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3、区财政核拨预算经费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符合统借统还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如果不符合统借统还的业务,取得的利息全部作为含税销售额,按照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利息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什么?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其中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和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利息收入会计分录的写法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利息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利息收入范围
1、企业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银行利率表、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利息收入。
3、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
二、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
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利息收入的处理: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借记“应收利息”、“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事业单位的利息收入计入到其他收入科目。
收到银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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