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个税怎么做账
时间:2024-01-06 03:09:10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补缴个税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补缴时根据员工部门计入对应会计科目,个税随下次发放工资时做扣除,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个税申报扣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补缴个税产生滞纳金的情况,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在补提上月个人所得税时怎么样做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 个人社保 个人公积金 个税)
2、支付工资时,同时提取个人所得税和个人应付社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 个人社保 个人公积金 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发放工资部分)
3、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税时,也就是申报纳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4、缴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公司社保部分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部分
管理费用--公司公积金部分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部分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29日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问题,提示纳税人注意四大事项。
1、纳税人从2006年1月1日起,当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
2、纳税人在2005年取得两处以上(含两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2005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的?除上述第二条情形外,无需办理纳税申报。
42005年已纳入当地税务机关高收入者管理范围的纳税人,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提
补缴个人所得税,如何把账做平
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一定是计提的时候少了,后期缴纳的多了,所以要想把账做平,就需要再做计提的分录,具体的操作如下,
缴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补计提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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