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怎么抵扣
时间:2024-01-06 03:08:43 栏目:学习方法
文字内容:
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60%
第二年抵扣比例:40%
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
1、固定资产进项税及采购成本,做以下分录处理: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
2、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
进项税额抵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采购方为一般纳税人;
2、取得抵扣凭证的前提;
3、用于应税项目。
固定资产的抵扣怎么操作
固定资产的抵扣,是通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通过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勾选认证的方式进行抵扣。
单位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
1、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A、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B、哪些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扣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予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2、所以固定资产并不是全部能够抵扣,要视情况而定,从上面咱们拣出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
A、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B、建筑物的构成部份: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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