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资讯 > 学习方法学习方法 订阅

增加办税人员怎么操作

时间:2024-01-06 03:01:24 栏目:学习方法
【导读】:4304目录(https://www.4304.cn)在线提供,学习方法「增加办税人员怎么操作」,供学习方法爱好者免费阅读。本文地址:https://www.4304.cn/news/284050.html

企业增加办税人员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企业应登录对应省份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局”网站;

2、点击“我要办税”功能;

3、输入实名认证账号及密码,然后通过“自然人业务”进行登录;

4、点击“用户管理”功能,选择“办税员管理”;

5、点击“新增授权”功能,输入新增人员的信息,选择对应的业务权限,点击“确定”完成增加操作。

由于各省份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局网站页面及信息板块有所不同,企业增加办税人员应参考具体省份网站情况进行操作。



新版电子税务局怎么增加办税人员

法律分析: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3.在列表中选择“办税人员管理”。

4.首次操作需要进行刷脸认证,按提示步骤完成即可。

5.刷脸成功后,进入“办税人员管理”界面。

6.点击“新增权限”。

7.正确输入办税人员的个人信息,点击“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办税员怎么添加

法律分析: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3.在列表中选择“办税人员管理”。

4.首次操作需要进行刷脸认证,按提示步骤完成即可。

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右上角的“登录”按钮,从“企业业务办理”标签中选择登录方式,在登录页面必须选中“验证人员类型”复选框。登录时必须以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进行登录。登录后,进入“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办税人信息维护”功能进行操作。办税人(附)信息功能支持在线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标签: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学习方法推荐

本网站所有的文章都转载与网络(版权为原作者)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邮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