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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清算后社保费怎么交

时间:2024-01-06 02:28:15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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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清算后,原企业无法再为员工代扣代缴社保费,员工可以通过个人购买的方式进行社保费的缴纳。

若员工未重新就业而需要购买社保并缴纳费用,应当先预约员工个人所属的当地税务机关,然后携带规定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应户口本的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递交相关的资料和表格,前台申请个人社保费的划扣。

若员工重新就业需要购买社保并缴纳费用,应当联系所属工作单位进行网上的社保增员操作,由所属单位负责社保费的划扣。



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流程

税务局官网缴纳社保的流程如下:

1、首次办税需要点击密码登录框的左下角的“首次办税”进行企业验证进入界面后,点“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里找到“社保费申报”点击进入。打开申报界面后,先核对申报日期,社保费申报的是当月的费用,如果不是点击日期框修改;

3、选择社保费申报表,选择完成,点击后方的添加按钮。添加完成后,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4、依次点击社保号和核定单编号后的下拉框,选择社保号和一个核定单号。与社保局打印的核定单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申报;

5、申报成功后,点击返回,重复申报流程五次,将5项费用全部申报;

6、最后返回到添加申报表的界面,点击每项费用后的缴款按钮进行三方代扣缴款。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十条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社保在税务局缴纳步骤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二、办理须知:

1、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2、每人每月只能有一个申报工资

3、退休人员不能参保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险种

4、根据“户籍类型”及“用工形式”区分一般失业保险与农民工失业保险。若参保人员“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5、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可在网上办税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属于网报用户的缴费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如实进行网上缴费申报,每天24小时皆可办理业务,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收到该申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作废申报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月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成功而未清缴费款的申报记录

(3)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费申报

(4)缴费单位成功申报后,必须保证其银行扣税(费)账号有足额款项,以便费款扣缴,对余额不足,当月未成功扣费的,视为欠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加收滞纳金

(5)缴费单位发现缴费项目核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未能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项目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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