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辅导期纳税人
时间:2024-01-06 02:09:28 栏目:学习方法
辅导期纳税人是指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主要包括新认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请问什么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目前在我国注册公司完毕后,都会被归纳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另外当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额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被强制升级成为一般纳税人,而不论是主动申请还是强制升格都需要经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那么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呢?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全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其作用主要是对企业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
1、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
2、通过对企业进行约谈和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
3、企业申报和缴纳税款是否正常;
4、企业核算进项、销项税额能否准确无误,并且企业能否正确取得开具专用发票和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并根据以上审核及实地调查情况确定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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