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利润给股东会计分录怎么写?
时间:2024-01-06 02:07:32 栏目:学习方法
当企业盈利了之后一般会向股东分配利润,分配利润时,可通过应付股利科目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配利润给股东的会计分录
1、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的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有足够的留存收益;有足够的现金;有董事会的决定。
企业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
利润分配的会计核算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本科目应当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付股利的会计核算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获得投资收益是出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的初衷。企业在宣告给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时,一方面将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形成“应付股利”这样一笔负债;随着企业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该项负债即行消失。企业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分录
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分录: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 。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宣告分配利润时候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同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利润分配款项时候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分配利润给股东怎么做分录
分配利润给股东做分录如下: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情况下以年度为准),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1.按相关规定,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以及福利基金借: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贷: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3.经股东大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利润)贷:应付股利经股东大会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股本
4.等到最终年度结束,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且将“利润分配”科目下其他有关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股东分红会计分录怎么做?
向股东分配红利 (按照股东会决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同时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一应付股利2、支付分红款时,可以编制“股东分红表”做帐,单位要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红利所得的20%计算借:应付股利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现金等###股东年终未分红不用做会计分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年终不可能给股东分红。第二年,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决议,公司才能给股东分配上年现金股利,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贷:应付股利。发放时,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
股东分红会计分录:
宣告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股东请求分配利润的前提条件: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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