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怎么写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2:01:29 栏目:学习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但是如果进项税额依据税法的规定不可以抵减的,却在购进时已作抵扣的,则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那么对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进货物或发生费用支出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根据发生的业务计入对应科目)
贷:银行存款
2、若企业已抵扣进项税额后,需做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根据发生的业务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进项转转出相关分录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区别
进项税额是指公司向供应商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公司向客户销售货物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含税)/(1 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1、如果之前是认证的已经入账了的话,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招待费等原来的成本费用科目或是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资产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如果之前是认证的没有入账的话,就当普票入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招待费等原来的成本费用科目或是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资产科目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福利费记得再分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1、货物在购进或储存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
(1)自然灾害损失;
(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3)其他非正常损失。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
2、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商品削价是指商品因市场行情变化,季节变化或商品本身质量、性能的自然变化等原因,而对其实行的减价销售。有些商品在削价后,售价低于原进价,形成削价损失。
这样就会出现削价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不足以抵补购进该商品进项税额的部分。根据税法规定,其不足以抵补的进项税额不能以其他销售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税额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指我国有些企业在出口某些货物时,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其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全部(如出口免税不退税的商品)或部分(如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优惠的商品,根据规定计算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部分),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而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商品销售成本(或其他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是以是否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为界限的,纳税人对建筑物进行修缮、装饰等支出,即使不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其支出中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
也属于税法规定的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样,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不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或“盈余公积”科目中核算,其进项税额,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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