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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四个特征

时间:2024-01-06 01:14:42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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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四个特征是:

1、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并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3、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4、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的四个特征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索债”等。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索债”等。

套路贷犯罪的五个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寻找急需用钱或征信存在问题的被害人,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

二是诱骗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红包”“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三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向被害人发放一部分贷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复签订合同,却并不告知被害人还款方式、时间等,以此造成被害人违约。

四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然后层层“平账”“再借款”,使债务“滚雪球”。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被"套路贷"前的应对办法

1.不要轻易相信主动给你打电话的无抵押贷款,当天放款。真正的贷款,出借人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谁那么好心会无抵押、无条件贷款给你。

无抵押的背后,是你的生命、身体、名誉、家庭、学业、工作、生活等等做的原始抵押,还不起钱的结果就是上述全部或部分受到严重的影响。当初借款有多容易,最后催款就有多难受。

2.学习法律常识。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还没有支付的只支持24%的年息,已经支付的支持年息36%。这些都包含了违约金、手续费、罚金、滞纳金等等各种费用在内。这些知识很简单,但能有效帮你识别很多"套路"。

3.签订协议的时候瞪大眼睛,谨防入套。凡是和口头说的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借五千就写五千。把你的真实意思写在合同中。对所谓的借贷合同要仔细研究所有协议条款。

很多人签订协议根本不看,听对方说说就签字,这种大意是造成损失的最大原因。我们平时购房、买保险、借款,这些重要的交易,怎么可能不看合同?很多正常的商业活动都有一些小陷阱,吃亏的也不止一个两个,只是很难上升到诈骗的高度而已。

套路贷的五个特征分别是什么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一、什么是“套路贷”犯罪?

2019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此意见的发布,正式将“套路贷”从司法解释层面进行了确认,认为“套路贷”是一种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非法占有的目的,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所以,套路贷犯罪既不是一项具体的刑事罪名;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借贷行为;也不是所有的非法讨债行为都是套路贷。同时,该意见还将套路贷犯罪,与民间借贷做了细致的区分,指出了套路贷犯罪中常见的5种犯罪手法。

二、套路贷犯罪中5种典型特征

套路贷犯罪的特征有很多,其中意见中总结了5种常见的典型特征,如下:

1、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这5个典型特征,在几乎所有的套路贷案件中都能找到对应。犯罪分子通过:

1、承诺高额收益,使受害者办理抵押房产,形成借贷关系,所得款项用于投资获取回报;

2、回报落空后 ,出资人(贷款公司)拿着房产抵押合同对受害人(借款人)进行催收;

3、此时受害者,身负巨额负债无力偿还,又因为事前签署的诸如授权委托书,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房财两空。

在这其中,借贷是假象,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吸引被害人借款,然后再通过各种眼花缭乱的合同、协议,最终达成看似合法的借贷关系。

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最终一步步到达:以看似合法的借贷手段,占有他人财产的非法目的。

套路贷有哪些特征?

一般来说套路贷的特征有以下十点:

1、贷款利率不透明。

2、存在贷款服务费。

3、存在贷款保证金。

4、收取贷款中介费。

5、会有“砍头息”。

6、没有贷款资质。

7、主体公司查不到。

8、一般在网上发布贷款消息。

9、故意制造陷阱让客户逾期。

10、恶意催收。

一般情况下在一些没有营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可能会遇到套路贷,他们设计的贷款产品客户稍不注意就掉进坑里面了,正牌的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贷款机构是不会有套路贷产品的。

所以客户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还是要尽可能选择正牌的贷款机构,他们的贷款利率透明,只要客户正常还款,就不会产生除利息以外的额外费用。

如果客户遇到了套路贷,还是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有关部门反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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