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国民待遇
时间:2024-01-06 00:37:21 栏目:学习方法
税收国民待遇即是“非歧视原则”,又叫“税收无差别待遇”。一方面它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外国居民或产品所享受的税收待遇应不低于本国居民或本国产品,另一方面规定外国居民不能要求享受任何高于本国国民的税收待遇。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并不限制一国政府对外国居民或产品实施优惠,但是否给予优惠,完全由本国政府自主决定,外方本身无权要求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目的在于使超越国界进行世界性投资经营的业务活动的人们,能够在投资国得到不分国籍和资本来源的同等纳税待遇,保护跨国经营者的投资避免受到排外性的税收歧视政策。
国民待遇名词解释是什么?
国民待遇是国际习惯法中重要的原则,意思是外国人与当地居民有同等的待遇。
根据国民待遇,如果一个国家将特定的权利、利益或特权授予自己的公民,它也必须将这些优惠给予处在该国的他国公民。在国际协定的背景下,一国必须向其他缔约国的公民提供平等的待遇,这通常指对进入当地市场的进口货品和本地生产的货品一视同仁。
虽然国民待遇的安排可对外国人有利,但同时意味着当一国剥夺了本国公民权利,可相应剥夺外国人的权利。因此,国际间出现诉求,要求制定待遇的最低标准,以提供基本的保障,以及容许进入司法程序。
“国民待遇”与“待遇的最低标准”之间的冲突通常与“征收”有关,并反映了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角力。许多发展中国家可征收本国公民的财产,并希望行使相同权力,征收外国人的财产。
虽然若干有争议的联合国大会决议(不具法律约束力)支持国民待遇,但征收的问题几乎全部以国家间的条约和私营实体间的契约来处理,而不是依赖国际惯例。
国民待遇只适用于进入当地市场的产品、服务或知识产权项目。因此,海关对进口货征收进口税,没有对本地生产的产品收取同等的税,并不是违反了国民待遇。
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
国民待遇是许多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是世贸组织贸易法规的基石之一。在三大主要世贸组织协定(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均有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是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一个基本原则,防止在国内税或其他政府监管方面,在进口货品和国内生产的商品之间实施歧视。
国民待遇原则在以下条款出现:
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3条(并以参照形式加入到1994年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3条。这贸易规则的目的是防止成员以国内税或其他规定用作变相关税。
什么是国民待遇
分类: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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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中包括三个主要内容:
第一,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
第二,在有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
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如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
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国民待遇原则在实施中还应特别注意三个重要方面:
其一,任何成员不能以某种产品不受关税约束而本身又可对该产品征收更高关税为理由,对其征收更高的国内税。
其二,国民待遇必须在每宗进口产品案中都得到履行。因此,不能以某种产品获得了其他方面更优惠的待遇,或该产品出口国的其他出口产品获得了更为优惠的待遇为理由而对该产品实行歧视。
其三,当某种产品在一国内不同地区享有不同待遇时,其中最优惠的待遇应给予进口相同产品。
在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
首先,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 *** 采购。
其次,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最后,世贸组织允许发展中国家自1995年1月1日起的5年中对使用国内产品进行补贴。对于最不发达国家,这一期限延长为8年。
由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及其自身的复杂性,世贸组织对二者有关国民待遇的要求大有区别。服务贸易中国民待遇是以世贸组织成员间在平等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在不同行业中不同程度地履行国民待遇。
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国民待遇,世贸组织规定每一成员向其他成员的国民就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同时允许各成员在涉及工业产权的保护领域中,凡有关司法行政程序、司法管辖权问题的法律都可声明保留,不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这也符合国际社会的通常做法。
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在税收上应用的是什么原则
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在税收上应用的是公平原则。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税收原则:
1、财政原则。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重要职责,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任务,也是制定税收政策,设计税收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税制的基本原则。
2、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征税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
3、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重要或者首要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一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纳税人,税收不应是专断的或有差别的。这称作“横向公平”;
2)二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即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纳税人,这称作“纵向公平”;
二、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
1、税收国民待遇的实质是非歧视原则,又称税收无差别待遇。即一方面它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外国居民或产品所享受的税收待遇应不低于本国居民或本国产品;
2、另一方面规定外国居民不能要求享受任何高于本国国民的税收待遇。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并不限制一国政府对外国居民或产品实施优惠,税收国民待遇原则与税收优惠待遇不相矛盾;但是否给予优惠,是完全由本国政府自主决定,外方本身无权要求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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