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管理方法
时间:2024-01-06 00:30:11 栏目:学习方法
税收管理方法是能够保证税收管理活动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为达到税收计划预期目的的各种方式、手段和措施的总称,是税收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必须选择正确的税收管理方法才能适应税收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更好地开展税收管理工作。
企业为实现提高经营收益的目的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使用对应的税收管理方法,主要包括设立国际控股公司等公司机构、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转让定价的税收差异、通过避税以减少税收支出等方法。
税务部门管理的基本方法是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对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费用分摊和坏账处理中的会计处理,在不同的会计年度内实现不同的所得税,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目的,提高企业资金使效率。如在遵循现行税法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合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发货成本最大化,以实现账面利润最少的目标采用加速折旧法加大当期折旧,达到延缓纳税目的选择最有利的坏账损失核算办法减轻税收负担等等。
2、在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时,应全面衡量该方案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避免由于选择某种方案减轻了一种税负而引起另一些税负增加,造成整体税负加重。
3、企业投资选择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投资选择时,由于地区、方向、行业和产品的不同,其税收负担就存在差异。如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进行投资,可获一定期限的免征或减征所得税优惠投资兴建高新技术企业、与外商合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兴建利用“三废”为原料的环保企业,也可获一定期限的免征或减征所得税优惠等等。
4、在履行纳税义务中,要充分利用税法对纳税期限的规定、预缴与结算的时间差,合理处理税款,从而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利息的支出。
5、企业筹资选择中的税收筹划。筹资融资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的资金有借入资金和权益资金两种,权益资金具有安全性、长期性,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等优点,但要支付股息,且股息不能从税前扣除,资金成本较高而借入资金虽需到期还本付息,风险较大,但利息可税前扣除,达到抵税作用,资金成本较低。加强企业筹资选择中的税务管理,就是要合理选用筹资方式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什么是税收管理制度?
【什么是税收管理制度】
税收管理制度就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制度,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税收管理制度的存在是以国家内部中央与地方各级职能机关的存在为基础的。国家是在原始社会公共事务执行者不断专职化的基础上产生的,除了拥有公共权力外,同时把自己的领土划为若干区域,在每个区域设置相应的机构,执行相应的职能。因此,从国家产生之日起,就同时并存着中央与地方各级职能机关。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与地方同时和纳税人发生关系,或者是中央与地方分别向纳税人征税,或者是以中央为代表统一向纳税人征税。为了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这种制度就是税收管理制度。
【税收管理制度原则】
税收管理制度与所有经济管理制度一样,都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并为经济基础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税收管理制度又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必须与各级经济管理制度相配套。
税收管理制度涉及到正确处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涉及到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因此,正确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适应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的要求,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建立税收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制定,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条原则是制定各项经济管理制度,包括税收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就是属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税收方针、政策由中央制定,并要求地方贯彻执行。分级管理是指具体税种由中央和地方分权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经济以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税收作为国家从宏观上引导、控制国民经济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必须有较多的集中。属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税收方针、政策必须由中央制定,并监督地方贯彻执行,全国的税收工作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效益和税收负担能力有很大差异,为便于地方因地制宜处理一些地区性税收问题,更好地组织收入和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也应给地方必要的税收管理权。
(二)责、权、利相结合
责,就是责任,指与权利相对应的各级政府应负的职责;权,就是权利,指各级政府处理本级政府范围内行政事务的法定许可;利,就是利益,指各级政府在履行其权、责过程中所得到的回报和与责任相联系的财力保证。
建立税收管理制度在于实现合理分权,而合理分权归根到底是为了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关系。因此,不能把税收管理制度仅仅归结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它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并首先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只规定国家或地方政府担负的责任,而无相应的权利,没有适当的利益驱动,势必挫伤各级政府及职能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反之,仅规定政府及职能机构享有权力,缺乏行使权利的责任约束,也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确立税收管理制度必须遵循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
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是指凡属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以及共享收入,管理权限在中央;凡属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管理权限在地方。
税收管理权限的明确划分,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首要问题。如果权限划分不清,在税收管理上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就不可能完整、准确地体现出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哪些管理权限由中央行使,哪些由地方行使,都应规定清楚,避免越权行使和互相扯皮现象的发生。
(四)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税收管理制度的建立,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税收问题,税收管理权限应相对集中;对涉及局部地区经济利益的税收问题,税收管理权限应下放给地方;对某些重要的税收管理权限,逐步缩小以至取消地区间的差别,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以利于公平税负、平等竞争。
什么是税收征管模式?
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的模式是税收征管模式。
税收征管模式是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组织机构、税收征管形式和税收征管方法等方面所采取的规范形式和结合方式,其表现形式是税务征收、管理、检查,即征、管、查的组合形式。税收制度是由税制结构和税收征收管理这两个主要因素所构成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与税制和经济环境紧密相连的,税制既定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有效的税收征管,而有效的税收征管又依赖于一定的征管模式。确立税收征管模式,其目标是实现潜在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距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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