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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并纳税

时间:2024-01-06 00:26:49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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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纳税指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实施盈亏相抵之后根据其收益计算并缴纳所得税的过程,母子公司之间主要适用于合并纳税以及汇总纳税两种缴纳方式,合并纳税有利于确立法人税制的原则以及确保新的税收法律的平稳实施。合并纳税只能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所得税缴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是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



什么叫合并纳税?

合并纳税是指母公司在合并其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法人所得税原则,母、子公司应当分别作为独立纳税人各自缴纳所得税,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叫合并纳税什么叫汇总纳税

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采取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一些成员企业在经营上难以独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汇总缴纳就成为必然。

合并纳税,是指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实施盈亏相抵之后的收益缴纳所得税。

扩展资料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通知,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此前在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后保持合并纳税资格的106家大型国企将停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资格。 大型国企合并纳税始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之后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经批准后,可由其100%控股成员企业选择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

第一批企业为56家,2007年实施两税合并时确立了法人税制的原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必须单独纳税,新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前实施合并纳税的106家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在2008年继续实施合并纳税。

此次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新税法的平稳实施,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或按国务院规定条件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在2008年度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从2009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集团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汇总纳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 两者的区别 合并纳税的各方是一个大型集团下属的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从今年开始,合并纳税已经取消了。

汇总纳税的各方是一个企业法人下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实行法人纳税,分支机构都要由总机构进行汇总纳税。 两者的联系 合并纳税是老企业所得税条例的规定,汇总纳税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并纳税的顺利实施为法人企业汇总纳税的实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总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并纳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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