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内容包括
时间:2024-01-06 00:24:08 栏目:学习方法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公开出版资料;
2、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3、海报、户外广告;
4、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四)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五)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七)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八)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九)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十)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
(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三)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四)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十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在给投资者进行销售公墓基金前,应告知投资者的信息有哪些?
基金销售机构需要向投资者出示和提供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并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具体可参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有足够平面空间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规定的必备内容的风险提示函。电视、电影、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形式的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包括为时至少5秒钟的影像显示,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并参考该基金的销售文件。电台广播应当以旁白形式表达上述内容;第四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者公告中载明收取销售费用的项目、条件和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或者公告中载明费率标准及费用计算方法;第四十八条 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可以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人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基金销售机构收取基金销售费用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销售费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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