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应收账款包括哪些
时间:2024-01-05 18:34:24 栏目:学习方法
注册会计师应收账款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内容。其中,应收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针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是指在赊销业务中,从授信方(销售商)将货物或服务提供给受信方(购买商),债权成立开始,到款项实际收回或作为坏账处理结束,授信企业采用系统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对应收账款回收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
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是什么意思?
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意思分别如下:
一、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Receivables)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组织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贷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拓展资料:
应收账款的作用是指它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应收账款的发生意味着企业有一部分资金被客户占用,同时企业持有应收账款也是有成本的。
1.增加销售的作用。
商业竞争是应收账款产生的直接原因。市场竞争激烈时,信用销售是促进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信用销售实际是向顾客提供了两项交易:销售产品和在一定时期内提供资金。在卖方市场条件下,产品供不应求,企业没有必要采用信用销售而持有应收账款。只有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并且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时,各行各业才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增加销售收入而采用信用销售的方式。
信用销售方式能够吸引客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在银根紧缩、市场疲软和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客户总是希望通过赊欠方式得到需要的材料物资和劳务。其次,许多客户希望保留一段时间的支付期以检验商品和复核单据。
因此,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如果某家企业不采用商业信用销售方式,那么市场就会萎缩,销售收入和利润就会减少,最终可能导致企业亏损甚至倒闭。
2.减少存货的作用。
在大部分情况下,企业持有应收账款比持有存货更有优势。
①从财务角度看,应收账款和存货都属于流动资产,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正常情况下,应收账款是一种可以确认为收入的债权,而存货除占用一部分资金外,其持有成本相对较高,诸如储存费用、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②从生产的目的来看,产品售出并因此获得利润是生产的目的,将生产出来的产品放在仓库里而未实现销售有违企业建立的目的。
③从资信评级的角度看,存货的流动性要比应收账款差得多,虽然财务人员在计算流动比率时将存货和应收账款一视同仁,但在计算速动比率时将存货予以扣除。只有存货不是过时产品,而且与应收账款相比更易于抵押或典当来换取现金时,持有存货才比持有应收账款更具有优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请问应收帐款性质是指什么?坏帐准备计提方法是指什么?
在2000年以前,坏帐准备的税务处理比照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税法与会计法规的计提口径不存在差异。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出台后,双方计提坏帐准备的口径发生了变化。《企业会计制度》第18条规定,"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帐准备",此处的应收款项明确指出不包括应收票据,从该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范中可以进一步看到,"应收款项"只指"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和核算的内容。对于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再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对于企业的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再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计提坏帐准备的年末应收帐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含代垫的运杂费),此处的年末应收帐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并且特别强调纳税人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帐款,不得提取坏帐准备,从而否定了其他应收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双方都对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但口径上不一样,税务上是剔除了关联方之间往来帐款后的余额;双方都对应收票据计提坏帐准备,但时间上不一样,税务上是直接计提,而会计上要到转入应收帐款后再计提。到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发布后,税法和会计制度中关于坏帐准备的计提口径有差异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该文件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可提取5‰的坏帐准备金在税前扣除。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但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仍要执行,该条规定:"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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