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15个税目之烟的概述
时间:2024-01-05 18:18:43 栏目:学习方法
消费税的15个税目中,烟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包括卷烟(即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其中,卷烟又分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甲类卷烟是每标准条(即200支)调拨价格大于或等于70元(不含增值税)的卷烟。乙类卷烟是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小于70元(不含增值税)的卷烟。生产环节中,甲类卷烟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为56%,乙类卷烟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36%。甲、乙类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均为0.003/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规定,批发环节中,卷烟从价税税率为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此外,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消费税税目包括哪些
消费税税目总共分为15种,分别为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税 目
子目
注 释
一、烟
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
3.黄酒
4.啤酒
5.其他酒
【关注】
(1)调味料酒、酒精不征消费税
(2)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3)配制酒按白酒、其它酒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等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翡翠、珍珠、宝石、宝石坯等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六、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等7个子目
纯生物柴油免征;对成品油生产过程中,作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七、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两轮、三轮)
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不征消费税
八、小汽车
消费税征税范围15种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涂料和电池。
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2.酒
(1)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果木酒、药酒等)。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
(2)对酒精不征收消费税。
(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高档化妆品
(1)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2)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不征收消费税。
(3)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征收消费税。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如钻戒),以及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珍珠、琥珀、珊瑚等)。
5.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
6.成品油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7个子目。
7.摩托车
8.小汽车
(1)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和超豪华小汽车等3个子目,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和货车。
(2)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
(3)汽车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4)对货车不征收消费税;对企业购进货车或者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解释】超豪华小汽车,是指每辆零售价格为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解释】对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涂料
15.电池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确定: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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