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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

时间:2024-01-05 18:07:42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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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指消费税纳税人在发生特殊环节的应税行为时,按规定进行税费加征的过程,主要包括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加征和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加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第一条的内容规定,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一条的内容规定,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

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激滑铅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法律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明好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让带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先要确定销售额,才能根据销售额来计算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确定销售额的方法有4种:

1.从价计征来确定销售额;

2.从量计征确定销售数量;

3.复合计征确定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4.特殊情形下用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来确定。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以分4种: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这里要特别注意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总之不同情况下的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不同的。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价外收费

拓展资料

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 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 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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