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1-05 18:06:54 栏目:学习方法
拆借又称拆放、拆款,是一种按天计算的借款。拆借通常以1-2天为限,多则1-2周,或事先约定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归还,放款人也可随时通知借款人归还,但最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拆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经纪人的拆借。银行同业间拆借最为常见,主要是指互相买卖它们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余额,各金融机构在一天营业结束后,可能形成资金的多余或不足,不足者不能保证第二天正常营业,多余者资金闲置,因此有必要临时性资金调剂(即拆借)。银行同业间拆借资金灵活、及时,可以减少整个准备金数额,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资金拆借什么意思
1、 是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合法行为方式;
2、 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有权出借的人同意,并通过合法手续,如拆借协议、贷款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关系;
3、 是一种为解决公司、企业生产、流通资金暂时短缺起积极作用的融通资金的行为。
拓展资料:
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因资金头寸不足,发生临时性资金拆出、资金拆入:
(1)同业拆借的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拆出、拆入的资金是真正用于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
(2)稽核拆借资金的来源是属于暂时闲置的资金;有执行短期资金的拆借的期限规定;无用低息拆入,高息拆出,转手倒卖资金,从中获取利差的情况。
《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的解释是: 同业拆借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参加同业拆借。人民银行、保险公司、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能参加同业拆借活动。而而用于同行拆借的资金款项就是同行拆借资金。
原则
资金拆借的原则主要有四个:一是同业参与原则二是平等互利原则三是短期使用原则四是按期归还原则。
1、同业参与原则 作为资金拆借的市场,首先应坚持金融同业参与的原则,参与资金拆借的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平等互利的原则 参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愿、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在交易中,融通双方都必须自愿协调、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3、短期使用的原则 资金拆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因此,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在使用上必须符合临时性余缺调剂的特征,主要应用于解决短期性的资金急需。对于违背短期使用原则,任意改变资金用途的一方,拆出行和市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裁和处罚。
4、按期归还的原则 资金拆借双方必须恪守信用,维护各自的信誉。拆入行必须保证按期归还本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拆借资金一般不予展期,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方可按协议加收罚金和罚息,罚金一般按月3‰计算,罚息多按20%计算。
方式
资金拆借最基本的两种形式是同城拆借和异地拆借。
1、同城拆借 同城拆借是指同城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在主持要求交换时,利用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头寸信息,为资金有余和短缺双方牵线搭桥,帮助办理资金调剂的活动。同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要同票据清算相结合,参加金融市场资金拆借活动的商业银行,因票据清算发生头寸不足,可由金融市场统一使用会员基金调剂解决。
2、异地拆借 异地拆借是指不在同城的拆借双方开展的资金拆借活动。跨地区的同业拆借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委托金融市场办理二是由拆借双方自行联系办理。凡自行办理的,拆借双方要及时向本地的金融市场报送成交情况报告单,报告单上要写是拆出拆入单位、拆借额度、期限、利率、资金用途、拆借余额占存款或资本金的比例等。
拆借是什么意思?
拆借是一种按天计算的借款。又称拆放、拆款。 拆借通常以1~2天为限,多则1~2周,或事先约定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归还,放款人也可随时通知借款人归还,但最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拆借按日计息,称为拆息。拆息率每天不同,甚至一天之内也有变化。拆息率的高低,灵敏地反映着资金市场供求状况。 拆借有两种情况:
一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经纪人的拆借(通知放款)。 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主要是互相买卖它们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余额:各金融机构在一天营业结束后,可能形成资金的多余或不足,不足者不能保证第二天正常营业,多余者资金闲置,因此有必要临时性资金调剂即拆借。资金拆借的方式,一般由拆入资金的银行开给拆出资金的银行一张本票,拆出资金的银行则开给拆入资金的银行一张它在中央银行存款的支票(或用电话、电报通知),这样就可以将其超额准备金动用起来。归还时,从拆入者帐户转帐划给拆出者帐户。由于银行同业间拆借资金具有灵活、及时的特点,因而可以减少整个准备金数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