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时间:2024-01-05 18:02:28 栏目:学习方法
专项附加扣除,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新增的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的范围:
学前教育: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范围: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5、住房租金
扣除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6、赡养老人
扣除条件: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条件:
0-3岁婴幼儿(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专项附加税扣除是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是一个可以用来抵扣个税的费用。2018年新个税改革首次提出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专项意思是说,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在扣除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扣除三险一金的费用后,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新加入专项扣除项目以后,这是有利于中低收入人群的。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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