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记账凭证可以外带吗
时间:2024-01-05 17:48:46 栏目:学习方法
财务记账凭证一般不可以外带,财务记账凭证属于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资料内容,外带财务记账凭证容易导致原件出现缺失或毁灭的情况。财务人员如果需要外带记账凭证,可以在企业同意的情况下取得复印件进行外带。对于企业财务记账凭证的复印件,相关的财务人员应当确认凭证的用途并在复印件上标明,以防止记账凭证复印件被违规使用情况的发生。
企业的财务记账凭证指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并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用于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直接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
财务原始凭证可以外借吗
不可外借,其他单位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过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财政部1996年发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过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把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能随便带回家,这一做法正确吗?
分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在公司坐班的会计人员或者说是正规企业是对此有要求的,不可以私自将会计资料拿回家中的,这属于公司秘密。
第二种是代账会计人员,每月只到所工作的企业拿回相应的单据,并据此登记并生成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报表是允许的。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是能够保证的。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都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档案,是一种企业秘密,都需要企业指定人员保管,不能私自带回家。
扩展资料: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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