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保全是什么
时间:2024-01-05 17:13:04 栏目:学习方法
税务行政诉讼保全主要指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证据保全应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说明的内容有:需要保全的证据;证据的所有人;请求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事实和理由。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什么
行政 诉讼 证据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 证据 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证据进行保全: (一)证据有可能灭失; (二)证据以后难以取得。 行政诉讼对当事人提供证据有明确的要求。证据被提供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严格的辨认和核实。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行政判决书上写的保全是什么意思?
您好,根据你的问题,行政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是如下意思:行政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根据申请对再具体行政行为中行政相对人、单位的物品、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存等措施,以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实现的行为。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所以是不可动的。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措施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措施多种多样,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
1、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
2、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
3、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
4、录音,主要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的保全,在特定场合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录像,一般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物证等证据的保全;
6、复制,广泛适用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保全;
7、鉴定,主要针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它和勘验是常用的两种证据保全方法制作询问笔录,适用于以言词活动为内容的证据材料的保全,如法庭上的询问、证人证言、调查笔录等,它一般是一种辅助性的方法,常与其它保全措施合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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