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征收是什么
时间:2024-01-05 17:05:06 栏目:学习方法
加倍征收是指在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一定倍数的税额,是一种不改变法定税率大幅度提高征收强度的方法。税法规定,为限制某些不利于社会主义的经营活动,按其情节轻重和获利数额进行加重征收。即以课税对象在依率计征税额为基础,对税额再加征一定倍数的税款。一倍为100%,最高可以加征到500%。
加倍征收是税率的大幅度延伸,是税率的补充形式。而实行加倍征收可以配合党和国家的某种政策,以限制或打击某些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经营活动及纳税人的各种违法行为。
税款加征什么意思
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一定比例税额的措施。包括地方附加、加成征收和加倍征收3种形式。地方附加,简称附加,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通常把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款称为正税,而把在正税以外按税收附加率征收的附加称为附加税。税收附加率由国家统一规定,地方政府不能擅自改变。对于各种附加款项,国家也规定了专门的使用范围,地方也不得自行变更。地方附加的征收是为了给地方政府筹集一部分财力用于发展地方事业。加成征收,简称加成,是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
请问超生孩子了,说按计征基数几倍罚钱,计征基数是什么
说按计征基数几倍罚钱,计征基数是当事人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
例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