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不包括
时间:2024-01-05 16:57:53 栏目:学习方法
个税汇算清缴不包括取得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
汇算清缴是针对综合所得所进行的年度汇算,不包括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否包括经济补偿金多缴退税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包括。个税年度汇算清缴退税的5种情况。
1、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2、补充享受附加专项扣除。
3、生育津贴未享受免税。
4、离职补偿未享受免税。
5、补充享受捐赠支出扣除。其中并不包括经济补偿金。
个税汇算清缴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不包含。
《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公告》第一条规定了年度汇算概念和内容。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期 不并入综合所得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文,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不并入综合所得),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ps:也就是说至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个税汇算清缴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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