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附加条件被赡养人包括
时间:2024-01-05 16:52:58 栏目:学习方法
税扣除附加条件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老人的支出按标准定额扣除,当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时,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当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由纳税人平均分摊或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其中采用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方式时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分摊方式选定后,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我想问一下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包括哪些人
按照征求意见稿,赡养老人包括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而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首先被赡养人年龄满60周岁,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还有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的方式是如果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一千元,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条件为赡养人为纳税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条件如下:
1、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2、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指年满60岁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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