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时间:2024-01-05 16:43:45 栏目:学习方法
关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知悉,其中法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以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除了常用的免征政策外,纳税人也可以咨询所属地区的税务机关了解自身是否符合其他政策的减免税条件,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方面的税费减免政策等。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一: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二: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三: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四: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五: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六: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七: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八:
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九:
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十: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综上所述,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有: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微型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有哪些
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适用条件: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月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优惠政策:
1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算
2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算
政策解析:
1、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汇总计算员工人数、总资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总行及其分公司,根据总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总资产、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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