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条件
时间:2024-01-05 16:42:31 栏目:学习方法
农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条件如下: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征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由企业填写相关的表格以及递交相关的资料进行申请,或企业在完成税务登记过程时,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性质以及其他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企业从事什么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农业,粮食,豆类,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坚果,杂果,干果,咖啡,可可及制品,棉类,麻类,含油子仁,果仁,籽,食用菌,烟草,花木,竹木,藤苇,干草,木炭,植物提取物,动物提取物,动植物油,动植物种苗,家禽,牲畜,养殖动物,蚕茧,蚕丝,羽毛,羽绒,羊绒,生皮,毛皮,动物毛鬃,肠衣,禽蛋,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园艺用具,农用品,农用机械,林业设备及用具,畜牧养殖业设备及用具,渔业设备及用具,粮油加工机械,饲料加工机械,屠宰及肉类初加工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机械,其他等。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风险提示: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业项目所得优惠
1、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全额免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所得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所得
3)中药材的种植所得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半交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所得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国家重点扶持项目优惠
1、投资经营公共基础项目经营——三免三减半
公共基础包括:
1)港口码头项目所得
2)机场项目所得
3)铁路项目所得
4)公路项目所得
5)城市公共交通项目所得
6)电力项目所得
7)水利项目所得
8)其他
农业企业从事哪些经营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业企业从 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 农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 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 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财税〔2008〕14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三大类,列举粮食初加工等30多项农产品初加工类别,涉及若干个产品200多道工艺流程。
2. 农业企业从事花丼、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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