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是什么
时间:2024-01-05 16:36:13 栏目:学习方法
两税法是一种以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古代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故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在唐德宗时代由宰相杨炎所创立,它是一次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
两税法对当时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按照纳税人负税能力大小征税,相对地使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贫苦人民的税收负担,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但是也造成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即长期不调整户,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更加盛行,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什么是两税法?
据我所知:
简单地说就是将以人口数纳税改为以资产的多少来纳税
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力
役制度。租庸调制的特点是以丁为征收单位,不服徭役可以折“庸”代替。这个定制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均田制逐渐遭到破
坏,农民受田普遍不足。政府又不断加重赋税,致使许多农民破产逃亡,政府控
制的纳税人数越来越少,财政收入减少。这样,租庸调制行不通了。780年,唐政
府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规定每年分别在夏秋两季征税。它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根据每年的开支确
定赋税总额然后摊派征收;以779年的垦田数作为摊派税额的标准;租庸调和其他
杂税全部取消,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征收地税和户税;商人在所在的州县纳税,
税率为资产的三十分之一。
两税法的特点是从按丁征税转为按财产征税。它从法律上取消官僚地主的免税特
权,扩大了征税面。同时,它将各种赋税加以合并,体现了赋税的发展规律,是
中国税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两税法一直实施到明朝中期,颁行“一条鞭法”
后才废止。
两税法是什么朝代
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
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或以金钱为定额标准征收实物,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或以金钱为定额标准征收实物,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因为武周末年均田制颓萎,唐初的租庸调法早已不适用,唐德宗建中元年开始实行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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