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的用途
时间:2024-01-05 16:29:55 栏目:学习方法
盈余公积的用途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的用途是什么
盈余公积就是各种积累资金,主要有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下面我们来看看盈余公积有什么用途:
1、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在发生亏损时,自行弥补;主要有三种弥补亏损的渠道,一种是用之后年度税前利润来弥补;二种是用以后用税前利润弥补;三种是通过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的时候,是要经过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才可以的。
2、可以转增资本;转增资本也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在转增资本时,要按照股东原有持股比例来结转,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是不可以少于注册资本25%的。
3、可以分配股利,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是有条件的,必须要企业当年是有利润的,如果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若盈余公积弥补过亏损,扔有结余;
(2)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 利率 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提取会有一些限制,也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期利润的限制,若是企业来提取盈余公积,不管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转增资本,都是企业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盈余公积按什么提取
盈余公积一般我们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 上市公司 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来提取,若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可以不再提取;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二者区别在于计提的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以公家法律或行政规章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是10%,这个是不用做纳税调整的,也是税法允许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净利润,本身是已经交过税的。
盈余公积用途
盈余公积用途如下:
一、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1)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2)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3)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三、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只表现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表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金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的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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