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施要点
时间:2024-01-05 15:59:22 栏目:学习方法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施要点为:
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
2、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
3、对商业银行库存现金抵充法定存款金的规定;
4、法定存款准备率调整幅度;
5、准备金中现金和存款的比例;
6、准备金以外准备。
存款准备金政策作为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时,必须支付一定比例准备金的条款。其通过对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节来控制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从而控制货币供应量。在基础货币供应量一定的情况下,准备金比率越高,银行吸收存款中用于创造派生存款的数量就越少,货币乘数也就越小,货币供应量也越少。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保证货币的正常运转情况。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集中部分信贷资金,调节货币供给总量。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缴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以改变货币乘数量,控制和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存款准备金有哪些政策
法律分析:存款准备金政策
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
2.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
3.对商业银行库存现金抵充法定存款金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能否算准备金?多数国家都明文规定,业务库存现金只有存入中央银行,才能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但也有的国家例外,如美国于1960 年11 月起规定,业务库存金也算作法定存款准备金。
4.法定存款准备率调整幅度。
5.准备金中现金和存款的比例。
6.准备金以外准备。许多国家都规定,商业银行除持有一级准备金外,还应保持有一定数量的二级准备金,所谓一级准备金,指商业银行应付客户提款时随时可以兑付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及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一级准备也称之为现金准备。所谓二级准备,是指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可以随时变现的金融资产,比如一些流动性很高、变现能力很强的股票、债券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存款准备金政策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是:
央行对商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存款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强制性地要求商行等存款货币机构按规定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央行通过调整法悔宽定存款准备金率以增加/减少商行的超额准备,以收缩/扩张信用,实现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标的政策。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于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并普遍被各国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广泛运用。在我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洞丛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财务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都有按规定比例和期限缴存存款准备金的义务。另外,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优点具体如下:
1、作用速度快而有力;
2、作用呈中性,即改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对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产生相同的影响;
3、特定条件下可以起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无法替代的作用;
4、存款准备金制度强化了中央银行的资金实力和监管金融机构的能力,可以为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顺利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纳前樱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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