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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调整事项

时间:2024-01-05 15:42:15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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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调整事项包括调增事项和调减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整事项的内容进行了解。

调增事项通常包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以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等。

调减事项一般包括企业发生的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免征减征项目等,其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摘要: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的两大核心业务,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直接关系到全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额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的两大核心业务,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直接关系到全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额

1、企业年终结账前务必关注两大事项: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的两大核心业务,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直接关系到全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规定,“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无论是税收优惠的审批事项或备案事项,还是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事项,均属于汇算清缴前必经的程序。

2、税法与会计确认收入条件的差异引发的纳税调整税法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条件与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条件有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可确认所得税应税收入,而会计上除了要求同时满足税法规定的四个条件外还需要满足“经济利益是否很有可能流入企业”这个条件,显然税法确认应税收入的条件相对宽松,因而形成了会计上还没有确认收入,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情形。无论是纳税人还是税务机关,均应重视这一差异造成的税收差异。

3、流转税应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差异一般情况下,企业开具发票的当天,是流转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开具了发票的部分是否一定要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呢?由于不同税种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不同规定,因此,两者是有区别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先开具发票的,应以开具发票的当天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国税函[2008]875号文对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入及特殊销售作出了不同规定,主要是以商品所有权是否转移、劳务是否提供等为前提。因此,企业发生的经营业务虽开具发票但尚未发生销售或提供劳务,没有达到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就会形成应缴流转税但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情形,纳税人应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所得税处理

在报告年度所得税缴清之前:应当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在报告年度所得税缴清之后:应当调整本年度(也就是报告年度的次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扩展资料:

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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