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收集实物证据的方式
时间:2024-01-05 15:38:02 栏目:学习方法
注册会计师收集实物证据的方式包括检查(检查凭证、账簿、报表等)、观察(观察从事的活动、执行的程序等)、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
注册会计师收集的实物证据,是指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所取得的、用于确定某些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在的证据。实物证据主要用于查明实物存在的实在性和数量的正确性,如现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而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各种以书面文件为形式的一类证据,它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
对于未纳入存货监盘地点的、注册会计师通过什么方式获取审计证据
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有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或审计方法)来获取审计证据。为了证实某一认定,不仅有的需要多个审计证据,甚至需要收集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如为了证实存货的完整性,注册会计师可以收集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这些证据中有的可以作为基本证据,有的则可能是很好的辅助证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三条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判断审计证据可靠性的一般原则包括:
(一)从被审计单位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二)相关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三)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四)以文件记录形式(包括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五)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复印、传真或通过拍摄、数字化或其他方式转化成电子形式的文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以函证方式直接从被询证者获取的审计证据,比被审计单位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通过函证等方式从独立来源获取的相互印证的信息,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从会计记录或管理层书面声明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保证水平。
注册会计师获得审计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注册会计师获得审计证据的方法有: 访谈,函证,盘点,实质测试,穿性测试,重新计算。
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CGA ,美国的AICPA,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而不是中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主考单位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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