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物权变动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1-05 15:27:46 栏目:学习方法
注册会计师物权变动,有两种情况,就物权自身而言,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变更与消灭;就物权主体而言,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取得、丧失与变更。
它是物权法上的一种民事法律效果,和其他民事法律效果一样,物权的变动也是由一定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物权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类:
1、是法律行为,即依当事人的意思使物权变动;
2、是事实行为和事件,如先占、加工、附合等;
3、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如留置权、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的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4、是公法上的原因,如征收、没收等。在这四类原因中,法律行为是物权变动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
物权什么时候发生变动
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
1、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以要在通知了第三方后指示交付完成,此时所有权才转移。
2、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3、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
扩展资料:
指示交付与其他交付方式有什么区别:
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特点:交付在前,买卖在后。亦即买卖之前已经交付(占有)
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
3、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10年注会关于《物权法》上的一个问题!!!
直接占有:指事实上对物的占有,如承租人,质押权人等。
如出租人,出借人,出质人等为间接占有人,他对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请求权。
你所举的例子中B为直接占有人,而且是属于自主占有,无权占有,恶意占有。
占有中最重要的分类有: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建议你把占有分类的概念吃透。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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