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浮利分费
时间:2024-01-05 15:11:45 栏目:学习方法
浮利分费是指银行为满足上级行对中间业务考核的需要,在对企业贷款定价时,根据企业的综合回报率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总体上浮幅度,再人为地在贷款利率上浮部分中切出一块作为中间业务收费依据的那部分费用。
其中贷款利率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贷款利率主要分为三类,包括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影响贷款利率的因素包括银行成本、平均利润率、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等。
银行的“七不准” “四公开”分别表示什么?
“七不准”
1.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
5.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
6.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四公开”
则包括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效用功能公开。
银行七不准 什么意思
针对一些银行出现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银监会部署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深入整治,严格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银行“七不准”分别为:
(1)不准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准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不准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不准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5)不准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6)不准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银监会就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答记者问(2)
贷款1000万到手只剩485万,看银行和担保公司怎么分肥?
2011年8月,在佛山做材料厂的钱先生,由于经营铝材料生产,购买原料、半成品、设备以及成品销售需要大量资金,总共大概需要500-600万的流动资金,因此到银行申请贷款。
不过,银行表示钱先生的抵押物达不到抵押条件,因此最多只能申请到500万元的贷款,扣除保证金后,实际到手只能是300万元,这远远达不到实际的使用需求,因此银行建议通过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放大贷款额度。
经银行介绍,钱先生通过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启担保”)向银行贷款1000万,但经过多重盘剥之后,实际到手的却只有485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借贷乱象1:借贷收费花样百出
一方面,银行也借着贷款过程“吃拿卡要”,更不用说平时喝茶、吃饭、送礼这些钱了。钱先生表示,在贷款人员身上花费了近10万元的“茶水费”。另一方面,除了要收约定的利息,银行直接一次性收取了钱先生40万元的理财顾问费,但其表示根本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服务。
实际上,理财顾问费正是2012年银监会严厉打击的“七不准”的其中两条不准——“以贷收费”和“浮利分费”。主要针对部分银行业机构利用其在贷款谈判中的强势地位,在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还要附加服务子协议,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收取额外费用;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下,银行将部分利息转化为其他名目,如授信承诺费、财务顾问费等,狠止银行业不规范经营。
借贷乱象2:高额的过桥费
被业内称为“过桥费”的费用,是指借款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的小贷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直接或通过民间融资方式筹借资金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待重新取得银行贷款后再偿还这部分融资的一种手法。
这种短期过桥行为的用款成本很高,据介绍,钱先生通过民间借贷渠道进行短期周转,大概又用了10万元的过桥费。
借贷乱象3:未放款先缴495万
贷款前需要交纳的费用,也让贷款过程颇为曲折。但资金紧缺,为了企业生存钱先生只能照办。
首先,金启同意进行担保也是有条件的,50万元的担保费、105万元的保证金,以及300万元的委托理财资金都要提前打进金启担的指定账户。
但可悲的是,作为增信中介,担保公司本应扮演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的角色,但金启担保却因挪用客户保证金来清偿债务,使得多家企业陷入进退维谷的泥潭,叫苦不迭。
由于保证金缺位,银行开始追讨企业提前还贷,钱先生和其他企业主都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不补齐保证金,贷款需要提前偿还;而补齐保证金,意味着自己要再多付一笔保证金。更严重的是,无论是否补齐保证金,已经缴纳的保证金面临着无法退还的可能性极大。
钱先生被银行起诉后,双方选择了和解:钱先生遵从银行要求提前还款,在贷款到期后还清所有的贷款,而银行则承诺在向金启担保追回保证金后,退还给钱先生。但钱先生也有深深的忧虑:如果银行已经收回了贷款,其就没有负担压力,追究保证金的积极性就为零。因此感觉银行帮忙追回保证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淘钱宝贷款平台提示:
前几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远超想象,预收贷款保证金、贷款要红包、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截留资金都是挡在企业融资路上的一道道坎。现今,借贷行业这些现象虽大大减少,但仍然存在诸多陷阱和壁垒,借款人寻找担保公司请务必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一般来说,每家担保公司都有经常性业务往来的合作银行,这便意味着如果你心中已确定了某家贷款银行。其次,由于每家担保公司的定价策略各不相同,对收费标准“货比三家”无疑是明智之举。
正规的贷款公司在放款前,绝不会提前收取任何费用,而担保公司当然也不例外。所以与该原则背道而驰,审批流程前后颠倒,先行收费的“担保公司”,十有八九是骗子,各位切记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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