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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和环境部门协作机制包括

时间:2024-01-05 15:03:48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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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和环境部门协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中,其机制任务包括:

1、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

2、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

3、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

4、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5、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

6、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

7、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

协作机制还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制定、成果共享、对外宣传、支持保障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方法,确保税务部门和环境部门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7月3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日前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

据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收,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为复杂,为此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

随着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日期临近,相关征管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重点明确了税务和环保部门合作的工作任务,突出了当前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关键事项,包括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等。

据介绍,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环境保护部认真抓好备忘录的贯彻落实。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倒排工期,集成推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税务、环保部门的指导督促力度,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如期顺利施行。

环保与税务部门如何密切合作?

据报道,日前《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未来环保将与税务部门密切合作来改善环境。

报道称,环保税的征收管理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总体征管模式,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非常重要,税务部门应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等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据悉北京市对原有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信息逐一核实和摸底调查,完成首轮环保纳税人的清册建立工作,原有7600多家征收排污费的企业已移交地税部门。随着税收征管力度加大,预计明年环保税纳税户数量还会有所增加。

而为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江西地税系统提前做了税额测算和纳税人识别、资料移交收集等准备工作。目前,江西地税系统已完成第一阶段环保税纳税人识别工作。截至11月底,已核实认定8678户,完成率100%。

希望环境保护可以早日开始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机关是。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机关是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从事海洋工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固体废物,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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