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是什么
时间:2024-01-05 14:56:06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税工资,是指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费用。
为公平税负,减轻企业负担,结合现行企业企业工资制度的实际,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企业工资薪金扣除政策,允许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计税工资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计税工资=应发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险-生育保险 通讯费(如果应发工资不包含通讯费)。计税工资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实行计税工资制的纳税义务人,只能在计税工资标准限额内据实列支扣除工资费用,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应税所得中扣除。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限额=全年平均职工人数×计税工资标准×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什么叫计税工资
所谓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标准。现行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2006年7月1日改为1600元/人/月。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2006年7月1日后取消)。
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薪金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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