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契税额怎么算
时间:2024-01-05 14:52:34 栏目:学习方法
初级会计中,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契税指的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的时候,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怎么算
契税算法如下
第一次购房契税减半
征收标准: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的税率为3%,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即按1.5%征收。
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征收率1.5%
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包括煤气费、光纤费以及厨卫整修和铝钢门窗安装款)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所需资料:
1、商品房购买合同
2、商品房购买发票
3、购买房屋者身份证
4、开发公司大产权证
5、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纳税申报表
6、如果购房者委托他人(包括开发公司、中介机构等)代为办理纳税还需出具委托书。
二、第二次购房契税税率
第二次购房契税3%
征收标准:契税的税率为3%,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3%
所需资料:与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相同。
三、二手房契税税率
二手房参照市场价收税
征收标准:二手房契税的税率为3%,其中个人购买第一套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
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3%(或1.5%)
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契税税率
一、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外环总价160万以下、中环200万以下、内环330万以下(不包含160万、200万、330万)契税1%。
二、90平方~140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0平方)外环总价160万以、下中环总价200万以下、内环330万以下(不包含160万、200万、330万)契税1.5%。
三、140平方以上(包含140平方)契税3%。
房产契税税率
四、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契税3%。
在房屋契税的要求下我们要知道的是房屋是否是你的第一套房屋,如果这不是你拥有的首套房屋,房屋契税税率会在3%-5%之间,相对来说会比较高一些。
在购房的过程中要明确的向商家询问关于房屋契税的问题,面积加上每平米多少钱然后乘以房屋契税税率就是真正要缴纳的税费,如果是首套房的话税率会低一些。
每年国家都会出台新的政策,在调控的房屋契税的过程中,出台出大的方针,每个地区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然后具体制定方案进行实行,让房屋契税税率根据地方的消费水平等等因素来定。
土地出让契税税率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初级会计计算公式
初级会计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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